2018年8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时隔近三年后,中共再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面对8900多万党员,条例中诸多新增或修订的纪律“高压线”,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强化党性意识。重大原则问题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严重者开除党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要强化学习意识。在当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要清醒看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要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作风教育、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为党做什么”,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强化敬畏意识。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 “敬” 有彬彬有礼、恭恭敬敬、严肃、认真的意思,指做事严肃,免犯错误;“畏”有担心、忧虑的意思,指做事谨慎,不懈怠。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面对所接触的人和事,面对规章制度,面对党纪国法,一定要心存敬畏。一是要讲政治。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要求,要坚持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这“四个服从”中最重要的是服从党中央。二是要讲规矩。规矩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规矩在约定俗成中成型,逐渐融入到思维习惯之中,进而会转化为行为自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大家都不讲规矩,自行其是,工作、生活就会乱套,效率必将低下;如果人人讲规矩,自觉按规矩办事,生活必然会一团和气,工作也会推进有力。三是要讲纪律。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自觉在上下班打卡、请销假、值班等制度执行上作出表率,要严守工作纪律,杜绝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要强化廉洁意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面对诱惑,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醒自己,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有的人可能觉得吃点喝点无关紧要,但任何事情都是从小到大,积少成多,由量变到质变,最后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常说一票否决,对于个人来说,触犯了“廉洁”的底线才是真正的一票否决,所以,我们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面对金钱、美色等诱惑,要算好事业账、经济账、亲情账、名誉账和自由账,坚决守住廉洁底线。
总之,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掌握其精神实质,把握基本要求,把党规党纪牢牢刻在心上,用其指导实践工作、规范自己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