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颁布,这是中央对该条例进行的第三次修订,这次修订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务必把纪律刻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纪律严明,全党才能在政治上高度统一、行动上步调一致,才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我党在艰苦的革命岁月里树立起来的代表党性原则的旗帜,也是我们最终取得革命胜利的战略手段。对于企业来说,政治纪律也同样重要。公司在建立之初,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就在身边”的核心价值观,将“企业兴旺发达,个人心情舒畅,家庭幸福美满”作为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愿景,这也是我们始终坚持的政治方向。公司每一名职工无不围绕着这个愿景而努力奋斗。我们能在二十多年里取得今天的成就,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职工有着高度的纪律意识,尤其在政治纪律方面。对于企业来说,纪律是大家的行为准则。不管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的职工群众,都能围绕着公司的发展大局,立足本职,步调一致,同心同德与公司共发展、共进退,这才成就了今天的供水排水公司。
“关键少数”带头遵守纪律。谁都不喜欢严格的纪律约束,却都希望得到纪律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要紧盯“关键少数”,相比于广大党员群体,领导干部居于少数,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一旦有所放松,经不住诱惑,思想蜕变、行为失范,在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甚至违法乱纪,就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巨大损失。对于公司来说,党员领导干部就是“关键少数”,应该带头遵守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慎于言,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必须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准绳,真正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始终站在党的立场和公司的角度,不说负能量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空话、套话、大话,不说有损公司形象的话,多说能传达公司决策部署和领导意图的话,多说能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话。要敏于思,把眼光放得更远些,方向看得更准些,路径走得更正些,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公司实现更大发展。要笃于行,把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行为公司分忧、为职工解难的宗旨,时刻做到言行一致,在知行合一中强化党性修养,增强纪律和规矩观念。
学习永远在路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知纪明纪,才能做到遵纪守纪。党中央时隔三年再次修订《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新时代内涵。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应以此为契机,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各党支部要利用党员学习日的时间系统学、细致学,个人要利用自学时间主动学、认真学、结合实际学,做到准确、全面理解,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尤其要把握好《条例》中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做出的新规定。在熟练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联系实际,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
执行纪律要体现真干实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就没有一切。有了纪律,关键在执行。而在企业里,因为懒而导致的各种推诿、执行力差和“好人主义”等问题正在成为影响公司发展的最大阻力,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依靠纪律、制度,不断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和学习热情,比如说建立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发挥奖惩制度的杠杆作用等等,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部任用机制,大力选拔“有激情、想干事,有能力、会干事,有韧劲、干成事”的职工到管理岗位上,强化执行,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企业向前发展。
历史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严格执行党内纪律,这个政党内部就会滋生腐败,就不能保持政权稳定。同样,如果企业的职工失去了纪律的约束,这个企业就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自重者人恒重之,助人者人恒助之。纪律和法律是任何党员都不能触碰的“高压线”。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敢担当,善作为,尤其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道路上,一定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每一名党员都要遵守各种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公司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