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水务局[2012]382号文件的看法
一、《水务集团组建方案》出台前后,水务集团领导从未与我公司协商沟通
水务集团《报告》中提到:“多次到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征求意见”、“为消除误解,水务集团多次到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进行沟通和解释。”其实情况并不尽然。从2010年市供水集团企图兼并我公司开始,到市水务集团筹建,再到2011年4月《石家庄市水务集团组建方案》出台4年多的时间里,市水务局、市水务集团和市供水集团从未有1人与我公司协调和沟通过,也从未有人到我公司就组建之事听取我公司及员工的意见。因此我们不得不把我们的不同意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水务集团组建方案》是单方面意志的结果,没有通过科学论证、违背了国家关于企业改制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在没有取得共识的情况下,遭到抵制是必然的。
我们应当而且有权知道:“整合”对我企业今后发展和职工有什么好处?有什么优惠条件?“整合”是否有利于高新区的发展?供水集团现在经营状况如何?水务集团前景如何?水务集团通过什么改革措施扭转巨亏的局面?历史累计所欠巨大债务如何偿还?水务集团通过什么样的办法改变机构臃肿、管理低下、职工涣散的状况?怎样改变成本费用居高不下、资源浪费严重、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低下的状况?如果没有这些切实的工作,“方案”只不过是一张虚构的好看图画而已。我们不看好水务集团的前景,所以我们不愿意与之为伍。
二、我公司成立、成长和发展的情况特殊,并非一般国企
1994年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成立,开办经费由职工自筹。企业性质虽然登记为全民企业,但实际上国企只是一块牌子,当时高新区管委会把我们当做民企对待,当做一个供水设施、供水管道施工的队伍来看待。我们体谅管委会资金紧张的境况,靠职工一次又一次集资投入到工程建设上。当时一二百名职工,累计集资近千万元,有的职工甚至倾其所有。管委会有钱的时候,拨付一些工程款,下一个工程开工又需要职工集资。当初几年,经常发生连续几个月发不出工资的情况,公司领导从家里拿钱给职工发工资上保险。几百名职工在林自强总经理带领下,没有怨天尤人,没有放弃自己选择的道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二十年来,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就是这样走过来的,就是这样发展到今天的规模。公司成立时高新区管委会领导批示:“组建区供排水公司,自愿参加,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选举,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及河北华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公司成立未拨付开办资金,职工集资次数和数量”可以看出,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发展历程如此艰辛,绝非水务局《报告》中“职工集资属于企业应承担的债务”一句冷冰冰的话就可以了结的。有一则寓言在这引用很贴切:“山坡上有一颗小桃树在烈日下奄奄一息。一个农民看到,担水浇灌,修剪枝杈,花钱买肥买药,辛苦劳作一年又一年,桃树长得枝繁叶茂。秋天满树结满又大又甜的桃子。这时来了一个人说桃树是他的,树上的桃子也是他的……”。水务局领导可能不会理解我公司职工的心情,以为国企就是用钱“砸”出来的,企业和职工只能无条件的服从。
在管理体制上,根据管委会的批示和公司“章程”,公司经理由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公司高层、中层干部择优选配,由经理任命。经理每年必须通过职代会信任度投票,职代会有权罢免未通过信任度投票或信任度达不到要求的经理。管委会对于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的干部采取“自己管理自己”的“不干预、不在编、不备案”的政策,这与一般的国企有很大不同。
企业在成立、成长和发展上,在经营管理上和管理体制上及企业文化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不等同与一般国企。水务集团未进行双方协商沟通,未遵循“划转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说划转就划转,实在是很无理的事情。
三、将我公司划入水务集团其实毫无必要
组建水务集团有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如理顺体制、增强政府对水资源的调控力、拓宽融资渠道等,以这些理由组建水务集团实在有些牵强。一是现在水务局对我市水资源水环境的管理并无制度上的障碍。水务局在职责范围内行使对水资源的调控并无行政上的交叉和干扰,不存在增强控制力的问题。二是做大不等于做强。把几家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合并起来成立集团规模是大了,可不见得会强。他们仍旧是原来的经营机制没有转换,管理模式没有改变,资产没有优化,换汤不换药,换个名而已。三是做大不是融资和上市的必要条件。企业规模适当,有个好产品,有创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才是融资和上市的条件。供水集团连年亏损、负债累累,南水北调建新地表水厂后,原水成本和制水成本将会大幅度提高,而供水量和水价不会因此而提高,水厂建设投资更是天文数字,亏损和负债进一步成为企业的负担。桥东、桥西两个污水处理厂先后升级改造后,处理成本高达1.4元/吨,污水处理费只有0.8元/吨,每天处理污水70多万吨,处理污水越多亏损越多。将来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更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收入和支出的差额,政府可能用公共财政支付,但是用纳税人的钱支付是不合理的,应该是谁污染谁付费。这几个经济效益不佳的企业,近五年不可能扭亏为盈,合并起来将是一个巨大的不良资产。这样的“整合”实际上是“整垮”,有哪个傻瓜敢投资?即使包装上市,也会成为“垃圾股”中的垃圾。四是“整合”不利于高新区的发展。高新区正迎来二次创业,跨越发展的机遇期,一大批产业项目落户。高新区为完善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能力加大投入,形成了自成体系的管网布局。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良好服务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并为高新区建设做出了贡献。水务集团的“整合”将在管理上人为造成不顺畅,进而影响高新区的投资环境。五是我公司独立存在不影响水务集团实施自己的“方案”。二十年来,供水集团、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天各一方,相安无事。希望水务集团还是要种好自己的地,多操点自己的心,把经营管理搞上去,把职工收入搞上去,不要眼睛总盯着别人。我公司是一个小公司,人员只有400余人,每日供水量不足3万吨,对于规模巨大的水务集团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将我公司划入不划入水务集团都不会对水务集团现在的运营和将来的发展产生什么影响。由于两个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及企业文化不同,难以融合,长期以往必生麻烦,水务集团何必要惹这个麻烦寻这个不自在呢?
四、“水务集团组建方案”和《报告》违法违规
《方案》在制定的过程中未按规定的必要程序进行,违背了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是在以“整合”的名义进行市场垄断。一是《方案》出台程序上不合法。国家规定凡是涉及社会和民众的重大决策,必须要经过专家论证、可行性研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征求有关单位和职工的意见,进行风险评估等程序和环节,老百姓应该有表达、了解、参与决策的权利。《方案》涉及民生,是“重大战略决策”,应按法定程序办理。二是《报告》中说“组建水务集团既不是改制也不是兼并而是整合重组”纯属谬论。整合重组是在资产、资源、人员、机构、财务和体制等方面进行整合和重组。别家的资产、资源你能随便拿来“整合”吗?只有合并、兼并、改制之后才能进行整合,改制是整合的前提条件。如按《方案》我公司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名称要改,出资人要改,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员工要与老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企业制度的根本改变,难道不是改制吗?不是兼并、合并吗?企业进行兼并、改制必须遵照法定程序和规定。三是《方案》出台违反了国家规定的“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的规定。《报告》中说“《方案》无须职代会通过”是一副强暴者的态度,正确的做法是,水务局或水务集团领导到我公司以平等相待的态度与干部职工交流,听取职工意见,全面解释《方案》的目的、内容和实施办法,答复职工提出的问题。四是垄断经营不合时宜。组建所谓国有大集团,指导思想有偏差,嘴上喊“市场配置资源”,骨子里还是计划经济、命令经济。基本理念有缺失,为何只说“整合”资源、统一管理,而不敢改革垄断的生产经营体制和行政审批体制?上世纪九十年代,因部门精简,官员分流,组建了纺织、交通、城建、钢铁、市政等所谓国有大集团,如今已时过境迁,这种做法已不合时宜。现在的潮流大势是:政府放手、市场放开、完善法制、公平竞争。政府取消审批和行政许可,市场向社会资本开放。对于公用事业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办法引导多种资本进入,在市场中优化资源配置,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哪个企业产品质量好,经济效益高,资源自然就会往那跑,这就是市场的力量。如果资源掌握在政府手里,理应交给那些经营管理好,经济效益高的企业,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利用好资源。五是我公司工会向上级工会反映情况是完全正当的。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既然水务集团不愿与我公司协商和沟通,那么公司工会当然可以向上级工会反映我们的态度和意见。可以以多种渠道反映我们的要求,可以采取很多办法坚定的维护我们全体职工的利益。六是强行“划转”违背企业意愿。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中规定企业兼并重组必须遵循“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由企业通过平等的协商,依法合理开展兼并重组,防止‘拉郎配’”的基本原则,以行政手段强行划转的做法,显然违背了国家政策。七是组建水务集团违反了“反垄断法”。供水和污水处理是国家明令放开和市场准入的行业之一,凡非国家禁入领域,只能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的方式扩大经济规模。《方案》用行政手段无偿划拨的方式取得对其他多个供水、污水处理企业的控制权,此种行为正是将多个经营者集中在一起形成市场垄断的行为。
五、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
我公司职工收入和福利待遇水平要远远高于供水集团的职工,公司实行“不下岗、不减薪、不内退”的政策使职工切身利益得到终身保障。水务集团兼并我公司,职工反映强烈,谁能担保划入水务集团职工利益不受影响呢。听不到水务集团满意的解释,职工的不满情绪就会增加。职工需要通过对话和参与,参与《方案》的制定过程并充分表达职工的意见。但是如参与的渠道不畅达,实际问题不能通过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程序来解决,不能化解职工的不满,造成职工思想不稳定,那么职工维权难免会情绪失控,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我公司干部职工经过二十年艰苦奋斗,团结一心克服了无数困难。今后全体干部职工会更紧密的团结在一起,不畏惧压力,不畏惧任何困难与企业共生存同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的意见是:我公司不参与水务集团的组建,在高新区领导下,保持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现有体制不变,为高新区建设和发展做出新贡献。
最后,我们真诚希望水务集团及领导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不要以一己之见或刻意创造政绩而感情用事,破坏我公司的和谐、稳定与进步,影响南水北调及全市经济建设的正常发展。
二O 一三年七月
阅读参考
你对于某个问题没有调查,就停止你对某个问题的发言权。这不太野蛮了吗?一点也不野蛮。你对那个问题的现实情况既然没有调查,不知底里,对于那个问题的发言便一定是瞎说一顿。瞎说一顿不能解决问题是大家明了的,那末,停止你的发言有什么不公道呢?许多的同志都成天地闭着眼睛在那里瞎说,这是共产党员的耻辱,岂有共产党员而可以闭着眼睛瞎说一顿的吗?
……
一切结论产生于调查情况的末尾,而不是它的先头。只有蠢人,才是他一个人,或者邀集一堆人,不作调查,而只是冥思苦索地“想办法”,“打主意”。须知这是一定不能想出什么好办法,打出什么好主意的。换一句话说,他一定要产生错办法和错主意。
——摘自毛泽东《反对本本主义》
我们必须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我们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