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落实我市主城区第三步供水销售价格调整的通知》,对于供水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为:对持证的低保户,全国级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用水在第一阶梯水量内的,基础水价每立方米优惠0.50元,超出第一阶梯水量部分,价格不再优惠。
根据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水务局《关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对于污水处理费优惠政策为:对持有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户、持有特困证的特困户及持有低保证的低保户,仍执行每立方米0.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