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污水处理厂于5月份开始筹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审工作,并委托河北环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具体编制。经过近四个月的反复修改,9月中旬将应急预案(草案)修订完成。
该预案确定污水处理厂4项环境风险目标:盐酸储罐泄漏、氯酸钠储罐泄漏、次氯酸钠储罐泄漏和水质超标,并针对4个风险目标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防范措施,对运行中的风险防范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9月18日,污水处理厂针对该应急预案(草案)组织召开了评审会议,特别邀请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正高工孟宪忠任评审组组长,石家庄高新区环保局、良村污水处理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石家庄方亿科技园等企业的代表组成评审组,听取了对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和应急预案(草案)的介绍,最终形成评审意见,同意上报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评审会后,评审组参观了污水处理厂,对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给予高度赞扬。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完成后,将有效指导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中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以及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