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宣贯会在公司召开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4月21日,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高新区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石家庄高新区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宣贯会在公司职工之家召开。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副处长路宇主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建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及各施工工地负责人、供水排水公司工程部门负责人及各班组长参加了会议。
路宇传达了《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详细解读了《2020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结合高新区防尘污染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针对全区开工的建筑工地检查情况,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叫停,禁止开(复)工,加大管控力度;二、各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严格落实好“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等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要求;三、抓好扬尘污染治理等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大幅削减施工工地、露天堆场等扬尘污染产生量,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
高新区环境保护局执法大队应急办主任王铁柱宣读了“高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审批明白纸”“高新区车辆管理明白纸”,并针对相关内容做了详细讲解。车辆管理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中重型柴油车(重量在4.5吨以上),二是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装载机、起重机、挖掘机、割草机、推土机、沥青摊铺机等)。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20年开始对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的中重型柴油车(2013年7月1日以前)进行淘汰,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国二、国一排放标准的车辆(2016年4月1日以前)禁止进入高新区。所有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进行登记报备,并喷涂环保登记代码,施工场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喷涂登记代码,否则一律禁止进入施工场地,并给予车辆所有人、工地负责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王铁柱强调,高新区环保局下一步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的监管工作,重点检查高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是否按规定使用。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加大力度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配合区环保局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这是高新区车辆污染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应不折不扣地完成。通过编码登记全面摸清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为下一步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会后,参会人员表示,要以此次宣贯会议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施工工地各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大对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使用的管理,积极配合各监管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