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污水处理厂始终以企业文化引领运行管理工作,坚持贯彻“担当社会责任,保证正常运行,保证达标排放”的宗旨,践行“捍卫绿色,健康是社会赋予我们的责任”的环保理念,狠抓内部管理,工艺运行的效果、设备功能都得到了最大的发挥,在工业污水比重高、生化性差、水质复杂的条件下实现了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厂自运行以来至2019年出水执行的标准
污水处理厂于1996年11月开始筹建,设计能力日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原设计采用交替式生物处理池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二级标准(GB18918-2002)(COD≤100mg/L、 NH3-N≤25mg/L、TP≤3mg/L)。
2009年,污水处理厂开始进行一级A升级改造,即出水标准要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COD≤50mg/L、NH3-N≤5mg/L、 TP≤0.5mg/L)。根据专家意见和高新区污水成分构成复杂、制药废水占比较高的水质情况,最终确定了对区内重点排污企业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的制药废水进行分质处理,即升级改造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日处理8万吨的综合污水处理单元,采用先进的倒置A2O+MBR工艺;二是日处理2万吨制药废水处理单元,采用两级MCM+混凝沉淀+臭氧生物活性炭组合工艺。 2017年10月26日,污水处理厂通过了环保验收,实现了一级A标准达标排放。
2020年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指标要提升到地表水Ⅴ类
依据石家庄市政府《2018年汪洋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石政办【2018】125号)文件要求,“污水处理厂排水的主要指标由一级A的标准提升到地表水Ⅴ类(COD≤40mg/L、NH3-N≤2mg/L、 TP≤0.4mg/L),要求2019年底完成改造”。
目前污水处理厂排水执行的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指标与地表水Ⅴ类主要指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而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指标直接影响我区出境考核断面指标,2019年已发生扣缴生态补偿金的情况,因此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迫在眉睫。
污水处理厂目前面临的问题
在没有进行提标改造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积极挖掘工艺潜力,优化运行管理,虽然采取了一些应急措施,但也只是权宜之计。污水处理厂目前仍面临以下问题:
(一)2万吨制药废水处理单元迟迟不能独立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8万吨的综合污水处理单元自运行以来,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2万吨制药废水处理单元,主要接纳维生药业制药废水,自2015年通水以来,该公司实际出水的各项指标均远超出工艺中试期间水质数据和与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排放协议》中约定的水质标准,水质、水量一直不稳定、盐分高、生化效果极差。因此2万吨制药废水处理单元自运行以来,出水不能达到一级A标准,需要与8万吨综合污水“勾兑”,经过再处理才能达标。
维生药业如果不能优化出水水质,2万吨制药废水处理单元独立达到一级A的目标将不可能实现。
(二)8万吨综合污水处理单元水量减少,导致8万吨处理单元对制药废水的稀释效果下降,影响污水处理厂整体出水
2万吨制药废水处理单元出水“勾兑”入8万吨综合污水处理单元,混合后再处理才能达标排放。但自2019年10月以来,由于上游企业停产、限产或采取节水措施,8万吨综合污水处理单元处理水量减少,使维生药业制药废水在“勾兑”混合排放中所占比重增加,造成整体水质的波动,影响了8万吨综合污水处理单元的处理效果。
综上所述,如果维生药业优化出水水质,使其出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污水处理厂只需对现有工艺进行局部改造,即能实现提标的目的。若维生药业不采取措施,污水处理厂则需对2万吨制药废水处理单元彻底改造,才能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从而满足国家和省、市水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