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水许可证办理完成
公司原有取水许可证到期后,按照《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需要办理延期审批,已于近日办理完成。
生产技术处积极准备相关材料,于2016年10月份报区水资办进行初审,并按要求补充完善资料,报市行政服务大厅审批窗口审核后,报省水利厅主管部门审批。省水利厅采用的是逐家申报集中办理的方式,审批周期较长,经过多次跑办,取水许可证文号于年前批准,并将信息录入系统,取水许可证得以第一批次办理,于2月份发放。
根据南水北调计划安排,公司北水厂今年开始运行,地下水开采将受到限制,因此,此次取水许可证只审批延期1年,到期后根据政策决定地下水开采许可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