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召开水价调整会议
2月7日,河北省物价局召集市、县物价,供水相关部门在市发改委会议室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冀政发[2016]51号文)。文件通知:调整南水北调水厂以上配套工程水价。省政府确定,2017年3月底前,南水北调受水区各市县要出台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政策,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时间,依次确定成本监审、成本公开、价格听证、政策出台等时间节点。省政府还确定,南水北调受水区水价调整,采取一次启动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等程序、一次确定2017-2019年三年调价总水平和各年度调价幅度,2019年底前逐步调整到位。 省、市物价局要求参会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准备出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按照规定要求在互联网公示成本价格。
市物价局强调,各部门要落实省政府要求,周密细致推进,保证顺利稳妥地完成调价工作。供水企业要做好落实宣传,科学测算南水北调供水成本,严格执行水价核算规范。公司在充分领会文件精神的同时,按照省、市物价局的要求,做好2017年水价调整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成本监审局做好成本监审工作,力争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任务。